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许可证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只有两个子项:叉车、观光车与观光列车。子项少,但观光车有载客人数与速度的明确界定,判错就会报错项目。
本单元取证产品(许可项目)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
- 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典型产品: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电动叉车、内燃叉车、观光车、观光列车。
- 覆盖关系:观光车额定载客 6—23 人且运行速度 ≤30km/h;观光列车额定载客 ≤72 人且运行速度 ≤20km/h
- 发证机关:制造(含修理、改造)与修理均由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让顾问帮您核对产品界定
说明产品类型(叉车 / 观光车 / 观光列车)与关键参数,顾问会判定许可范围与申报方式。
两子项界定标准观光车载客与速度硬指标
制造与修理差异含修理改造还是仅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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