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号令许可类别全覆盖

电梯制造(安装)许可证

电梯许可的级别只体现在一个子项上——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按额定速度分 A1/A2/B。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都是不分级的。

A1 >6.0m/s A2 2.5~6.0m/s B ≤2.5m/s 载货电梯 不分级 扶梯与液压梯 不分级

本单元取证产品(许可项目)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与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如下: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A2、B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
  • 液压驱动电梯——不分级
  •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不分级

典型产品: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 发证机关: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A1 级由总局实施,A2、B 级及载货、扶梯、液压、杂物电梯由总局授权省级实施;安装(含修理)——全部由总局授权省级实施

一句话说清:电梯许可的分级逻辑最克制:只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按额定速度分 A1、A2、B 三级,其余四个子项一律不分级。所以很多做扶梯、货梯、液压梯的企业,直接申办即可是完全够用的。

一、许可目录:类别与级别划分

设备类别(子项)许可参数级别备注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
A1:额定速度 >6.0m/sA1 级覆盖 A2 和 B 级,A2 级覆盖 B 级
A2:2.5m/s < 额定速度 ≤6.0m/s
B:额定速度 ≤2.5m/s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不分级—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
液压驱动电梯不分级—
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不分级—

发证机关速查(总局 / 省级)

子项目发证机关
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级总局
制造:A2、B 级,载货 / 扶梯与人行道 / 液压 / 杂物电梯总局授权省级实施
安装(含修理):全部子项总局授权省级实施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41 号)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许可项目说明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制造单位可直接安装、修理、改造本单位制造的电梯
  • 电梯安装(含修理):专门从事安装、修理的单位申请;不含改造
  • 发证机关:由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分级提示:电梯五个子项中只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分级,其余四个子项一律不分级。做扶梯、货梯、液压梯、杂物梯的企业,无需按 A/B 级准备。

二、申请条件(参考 TSG 07-2019)

依据 TSG 07-2019 附件 G,电梯制造与安装许可条件围绕整机装配、部件加工与试验能力展开。

1. 人员条件

  • 技术负责人:具备机械、电气或相关专业背景与工程经历
  • 质量保证工程师:熟悉特种设备质保体系
  • 责任工程师:设计(如含)、工艺、材料、电气、检验、计量等专业责任人
  • 持证作业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修理人员(T 证)、持证焊工(如涉及焊接结构)
  • 安装/维保人员:申请安装许可需配置与业务规模匹配的安装人员

2. 设备与设施条件

  • 加工设备:钣金、机加工、焊接设备(视自制部件范围)
  • 装配场地:满足整机或部件装配的场地与起重设备
  • 试验设备:部件试验台、电气安全试验装置、限速器与安全钳动作试验装置
  • 检测器具: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激光测距仪、转速表等,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 安装工具:申请安装许可需具备成套安装与检测器具

3. 工作场所条件

  • 生产厂房或装配车间,满足下料、加工、装配、检验分区要求
  • 部件与成品存放区、材料库、档案室

4. 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文件

  • 体系覆盖设计(如含)、采购、制造、安装、检验全过程并有效运行
  • 体系文件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安装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
  • 按规定完成型式试验并取得合格报告
  • 具备完整的安装自检记录与产品档案编制能力

三、申办流程与周期

阶段主要工作周期参考
① 子项与级别确认确定申请子项(乘客梯/货梯/扶梯/液压梯/杂物梯)与级别(仅乘客梯分级)1 周
② 资源补齐人员配置与取证、加工装配试验设备到位、场地规划1~3 个月
③ 体系建立运行编制体系文件与安装作业指导书、体系试运行1~2 个月
④ 型式试验试制代表性产品,送检取得型式试验报告1~2 个月
⑤ 申请与受理线上提交申请,受理机关形式审查1~2 周
⑥ 鉴定评审现场核查资源条件、装配与试验能力、体系运行1~2 个月
⑦ 整改与发证完成整改、审核发证1~2 个月

整体周期:通常 5~8 个月。仅申请安装许可(不含制造)的企业周期更短,约 3~5 个月。许可证有效期 4 年。

四、评审高频扣分项

环节高频问题建议做法
子项级别把不分级子项按 A/B 级申报;乘客梯级别按错误速度档判定只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分级,其余不分级;级别按额定速度严格判定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样品未覆盖申请子项与规格;报告未取得即申报样品覆盖申请子项与代表性规格,报告取得后再申报
安装自检安装自检记录不完整,缺少关键项目检测数据按安全技术规范逐项自检并留存记录
人员电梯修理人员 T 证数量不足;社保在外单位按业务规模配置持证人员,逐人核对证书与社保
检测器具检测器具配置不全或超期未检定建立计量器具台账与到期提醒,定期送检
体系运行内审与管理评审记录缺失;不合格品处置未闭环体系先运行、留存记录、形成闭环

五、常见问题

只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分级:额定速度 >6.0m/s 为 A1 级,2.5m/s < 额定速度 ≤6.0m/s 为 A2 级,额定速度 ≤2.5m/s 为 B 级。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均不分级。

A1 级覆盖 A2 和 B 级,A2 级覆盖 B 级。也就是说取得 A1 级许可后,可制造各速度段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电梯制造许可的项目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取得后可直接安装、修理、改造本单位制造的电梯。若专门从事安装修理业务,则申请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该项目不含改造。

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纳入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子项,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纳入杂物电梯子项,均不分级,不单独设项。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4 年,需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换证,换证同样需要满足资源条件并接受评审。

让顾问帮您确定子项与级别

说明电梯类型、额定速度与业务模式(制造 / 安装),顾问会给出子项与级别建议。

五子项级别对照仅乘客梯分级,其余不分级
制造与安装差异含修理改造还是仅安装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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